1、当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变卖房产这时就不需要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因为房屋在低押前相关机构已经对抵押房产进行过评估。
3、抵押物必须是房屋,但是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那么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一定处分权。一般请款抵押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这里要注意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抵押人仍旧可以居住使用。因此抵押人也应自己承担抵押过程中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5、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卖出去,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因此有所损失一切后果由房屋抵押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