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废旧轮胎未被列入《名录》所以废轮胎是属于一般固废,现在国内有相关的企业在做废轮胎的回收加工。但对于企业要求较高。
废旧轮胎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对其进行机械粉碎处理,用专门的机器将轮胎里的钢丝分离出来。剩下的橡胶经过粗破、粉碎、脱硫、精炼等工序后,将加工成胶粉,胶块以用来炼油;颗粒是塑胶跑道的主要材料;胶粉可以作为橡胶制品的原料或者添加剂,成为新的再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