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
法定性: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
互动性: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补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少的花费,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