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教 程基础篇》、《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教程塑料专业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3.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 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卫生要求的 《企业自我声明》; 5.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提交评价机构 出具的评价报告; 6.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7.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8.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项目关系,特别 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