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规定:
1、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2、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3、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4、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汽车抵押的注意事项:
1、用作办理抵押手续的汽车不能存在其他人的权利,必须由借款人享有完整的权利,否则可能在实现抵押权时会存在权利争议。
2、用作抵押的汽车必须是合法途径取得汽车,如果不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汽车,汽车可能被没收,存在风险。
3、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不要有流质条款,即出现“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汽车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这会使抵押合同变成无效合同。
4、汽车是特殊动产,抵押权是登记对抗,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即享有抵押权,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为了方便权利的使用,建议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汽车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债权人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享有该汽车的抵押权。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汽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购买汽车往往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许多人来说,贷款成为了实现汽车梦想的桥梁。传统的汽车贷款方式往往需要抵押车辆,这让许多车主感到不安。而今,一种新型的贷款方式——押证不押车贷款,正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以其独特的优势,为汽车贷款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
押证不押车贷款,顾名思义,是指车主在申请贷款时,只需将车辆所有权机动车登记证书(即车辆绿本)交予贷款机构作为担保,而无需将车辆实际交付给贷款机构。这种方式既保证了贷款机构的风险控制,又让车主在贷款期间能够继续正常使用车辆,无需担心车辆被扣留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