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附加信息增加。新系统单独增加了票据附加信息,作为票据正面的补充信息,记载票据相关信息、票据行为人详细信息、票据保证增信信息等。这使得持票人对背书人的信用、兑付情况和保贴额度有详细的了解,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和提升票据流动性。
统一提示付款流程,提升兑付效率。到期提示付款,票交所自动发起;提前及期后提示付款,持票人手动发起;提前提示付款,银票或商票均需由承兑人应答;到期及期后提示付款,银票自动应答,商票手动应答且不应答日终拒付。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汇票到期前3~~5天持票人到自己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承兑行收到委托审核无误于到期日将款项划到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凭现金支票取款。
持票人为个人,可以把票据继续转给别人,或用别人账户发委托收款后取款。
兑现人需要向商业承兑人提出兑现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汇票原件、收款人身份证明等。
商业承兑人需要审核兑现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向兑现人支付汇票金额。
兑现人收到商业承兑人的支付后,需要将汇票金额支付给收款人,并将汇票原件交给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