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许可机关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审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4年,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有效期限。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许可单位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换证手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许可单位未办理换证手续的,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种设备许可证存在的问题
1.审批周期较长: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审批时间较长,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和市场推广。
2.信息公开度不足:特种设备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和企业名单并不充分公开,使得消费者难以辨别产品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验证机制有待加强:一些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可能存在着虚假申报、低质产品等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特种设备的质量监控与验证。
在办理特种设备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的质量保证手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外围协议文件及资料、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员任命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