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是指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保留学籍,暂停学习。所以要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才能申请。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住院病历的每项内容书写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要求书写规范认真书写,不得独立创造、增加或减少书写项目。
按照住院病历书写时限要求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内容。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住院电子病历每项内容书写完成签字后,必须及时打印病历内容,并放在纸质病历夹内,避免出现医疗纠纷封存病历时违反病历书写时限规定而举证不能。
住院期间的病历,按规定只能提供给医疗鉴定、司法鉴定、伤残鉴定及申请大额救助时使用,使用时由临床护将病历送到病案室,与病案室专人交接复印后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