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借贷,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从当前实际看,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4)贷款额上限。贷款额上限的确定,主要看申请人的基本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贷款期限,然后再做综合评定。一般的标准是,无抵押的个人贷款不应超过申请人每月基本收入的1.5倍。
(5)贷款期限。对于旅游、支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内。对其他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期限通常也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