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休学需要的证明,具体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2、若学生无身份证可提供出具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生本页户口本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注明书写日期;
3、学生本人和家长均不能到校办理手续需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开具病历单
1、根据单位请假要求,进行选择就诊医院;
2、前往医院门诊大厅,挂对症科室;
3、按照医师要求完成各项对症化验检查项目;
4、医护人员进行化验检查报告单图文归纳整理;
5、主治医师阅读文书后,为您开具请假的病历单;
注:如就医完成后医师没有主动为您开具病历单,您可自行前往医院门诊大厅购买病历本,并要求主治医生为您书写病历单即可。
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具有确定诊断的出院患者及非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医生均可予以开具;未住过院且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请挂专家号,办理门诊诊断证明书;患方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介绍信由病案工作人员回收留存管理;出院及门诊诊断证明只开具疾病诊断,不开具无精神疾病或精神正常诊断,复工复学、民事/刑事鉴定等证明或鉴定意见书见司法鉴定科办理流程;患者因办理病退、保险等事项,持相关单位制作的固定格式文书,要求在其中填写诊断并加盖诊断公章的,按照上述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规定执行,但该文书于中文,需将该文书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