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的供需是工商社会的重要课题,借钱遇转,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借方成立一项“借贷契约”,贷方将金钱所有权移转给借方,到期时由借方返还同额的钱。由于民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钱借贷所发生的纷争也格外频繁,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也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的必备工具。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
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作为借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时,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要详细的知道借款利率是多少,是按天还是按月按年来计算!
第二,具体的办理流程是如何,需要自己准备哪些材料。
第三,出去必有的利率以外,有没有其他额外费用的产生。
第四,如果有其他费用,这个费用是用来何用,办理时会不会提前收取费用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例如,如果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6%,那么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应超过24%。
根据一般的民间借贷惯例,利率不超过一年利息的二分之一即为合法。超过这个利率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例如,如果一年的利率为12%,那么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应超过6%。
《合同法》规定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法院的司法解释,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意味着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