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 商标变更提交申请后,商标局将按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 如果商标变更申请需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 商标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 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商标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 共有的商标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变更申请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 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 商标变更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