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长期接触有关商标方面的事务,在办理商标业务方面累积了大量的综合技巧和实战经验,接触过各种类型的失败和成功案例,所以对于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有很大的帮助。一个的商标代理机构,除了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还可以进行这方面之外的工作,比如说“商标监控”“商标注册方案”等,这些服务对委托人的帮助绝不在商标确权服务之下。
在进行商标变更的时候,我们偶尔会遇到这种情况:商标到期和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动处在同一时期,这时候,权利人能不能将续展和变更放在一起来做呢?
答案是肯定的,商标变更与商标续展均为商标基础业务,可以同时进行,即同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续展的申请,以及商标变更、续展的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但是保险的做法还是先做好变更然后再办理续展手续。因为如果直接续展的话可能会因为商标主体信息与此前的注册信息不一致出现被驳回的情况,这样的话可能花费的时间更长。
商标变更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申请人名义变更的变更证明。
我司专业团队为企业提供各类标书制作代写服务,为企业解决投标文件制作的各项方案,为企业提供工程预算服务,招标书是招标人利用投标者之间的竞争达到优选买主或承包方的目的,从而利用和吸收各地优势于一家的交易行为所形成的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为
了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商标法》设置了驳回复审的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