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财务工作一定要有始有终,财务交接是财务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公司每年12月末会与企业进行财务移交工作,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保证客户财务工作持续衔接。
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设置条件的,找代理记账公司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业务的中介机构。
适合代理记账的企业,应该是小型经济组织,以及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一般以注册资本、销售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从实际情况看,委托代理记账的经济组织,基本上是中小企业。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没有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