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财务工作一定要有始有终,财务交接是财务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公司每年12月末会与企业进行财务移交工作,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保证客户财务工作持续衔接。
各种原始票据及涉税资料,包括:
1、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社保费、通讯费、运输费、邮递费等);
2、银行单据(提现、转帐、电汇、进帐单、借款单等);
3、发票(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
4、一般纳税人需提供金税卡中打出的清单(发票使用清单,当月销售月统计)。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