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的进出口领域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资格认可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3个单位组成。
2021年2月1月,中新网消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科研实验室专业委员会日前在北京成立。
生物化学实验室认可部
1.负责生物、化学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海关、食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村农业、生物和化学类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实验室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认可评定部
1.组织开展各类机构认可项目的审核与评定,及认可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
2.负责认可标识和认证机构国际互认标识使用许可协议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认可费用收缴管理工作(除受理费和认证机构认可费用收缴);
4.负责实验室等相关机构初次认可和资质认定技术评价的申请资料接收和评审任务分配;
5.负责各类机构认可状态的控制和认可信息的发布与统计工作;
6.负责各类机构(除认证机构外)变更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7.负责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业务主任专题会议秘书工作;
8.负责评定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9.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对口联系工作,承担相关服务平台的对口联系工作;
10.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