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一般是指银行投标保函,指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一般是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银行信用担保,保证投标人不提前撤回投标、中标后及时签定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擅自修改条款、及不得提高中标价格等等的银行承诺函。
一般在银行投标保函中会包含以下内容:招标企业名称、招标项目全称、被保证人全称、担保金额、担保内容、违约赔偿方式等。招标人以获取投标保函的原件为终确认。如投标人违反约定,则由银行直接向招标人赔付。
预付款保函流程:
客户提交资料——>中国银行保函网初审并制定保函出具方案——>与客户确定保函出具银行及方案——>报银行审核资料——>银行确定保函格式、出具意向及出具时间——>与客户签署全套合同——>客户缴费——>领取保函。
履约保函广泛应用于商品贸易和建筑工程行业,它是指担保银行为卖方或承包商向买方或业主出具的赔款承诺。在卖方或承包商未按基础交易合同约定履行交货或竣工义务的情形下,担保银行应按保函约定向买方或业主赔付相应款项。
第二,非展期即付款。就工程履约保函而言,项目进度受许多因素的影响,易发生拖期,导致保函失效日早于竣工日。在这种情形下,为维护自身利益,也为给承包商施加压力,业主通常会向担保银行提出非展期即付款的索赔。如担保银行不同意保函展期,则须依据相符索赔向业主支付保函金额。根据URDG758第23条,担保银行可以自接到该索赔的次日起30日内暂不回应,但须在该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展期的决定,否则即应付款。同时,担保银行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承包商,以便承包商与业主协商解决问题。需要说明的是,为推动工程继续实施,承包商通常倾向于同意展期。对此,担保银行应权衡利弊,独立作出决定。同意展期虽然可以暂时免于被索赔,但期限延长必然产生不确定性。在展期内,如果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实力不强的承包商很可能受到冲击,甚至因此而丧失偿付能力。业主再次索赔时,担保银行将面临不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