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测
1、是定出使用者的用地范围及周边环境
2、是测绘科根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测绘
3、后出土地定界图纸,图纸所注面积就属合法使用范围。
补充定测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理应首先将既有地质资料和本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一起汇总分析,出现差异,分析原因,作出判断,然后按程序进行;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写内容可参照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求编写,内容中应着重评价工程地质特征、各类工程地质条件、施工中应注意的工程地质问题;
3 利用补充定测阶段工程地质资料,补充、修改初步设计阶段详细工程地质图和详细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4 各类建筑物、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工点资料编制,应符合有关规定;
5 勘探、测试资料及其他原始资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地质问题、所需各类矿产资源、水资源与环境问题等是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地质工程领域正是为此目的而进行科学研究、工程实施和人才培养。地质工程领域服务范围广泛,技术手段多样化,从空中、地面、地下、陆地到海洋,各种方法技术相互配合,交叉渗透,已形成科学合理的、立体交叉的现代化综合技术和方法。
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很多都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因此说,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如:理论上讲,一般5~6 层砖混结构住宅,如果地层工程地质性质较好,一般勘探孔深15m 基本可满足要求,而5 层框架结构的商场,由于柱网的柱荷载大,基础面积大甚至可能采用桩基础,则勘探孔深度15m 一般不能满足要求,应以找到持力层,以超过持力层为终孔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因为完成相同的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 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 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 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