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轿多为4人抬,有的时候加2人替换,或者在前后打伞、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轿、新郎家下轿的时候,都会有一些有关的民俗仪式;但具体情况则因地域而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轿一般不可以空着,而是坐一名男孩,称为压轿孩。
从《东京梦华录》、《五杂俎》等宋明人士所写的著作可以看出,大约自北宋中期起,开始有“花檐子”迎娶新妇的风气流行于汴京,到宋廷迁都江南后,花轿迎亲才蔚为社会性的时髦,其后一直传承下来。倘论人力简省、通行速度和费用开支,花轿显然不及车马来得方便,即论舒适和排场亦未必可比。缘此,从车马到花轿的转变是怎样发生的,便成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
中唐以后,“檐子”迎亲居然成了一种有身分的标志,连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贪慕虚荣而学样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废除,“檐子”送嫁转为公开,又嫌其简陋,遂刻意装饰,俗称“花檐子”,日后再流变为花轿。从此,“花檐子”或花轿代表某种社会身分的观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舆论的认同和尊重,而诸如纳妾收房、寡妇再嫁等婚姻活动不得乘坐花轿的禁忌,也由此衍生。
一说此风源自北宋理学家程颐对传统送嫁婚仪的改革。相传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马”规矩,即女方用车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过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个月)后,倘相处和睦,夫家便留下车子,送还其马,叫“反(通返)马”。如果两人合不来,或因其他缘故导致婚姻难以维持,新娘便骑乘自家的马返归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从此不回夫家,准备离异。这种风气,自先秦传至唐宋,可见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已嫁妇女的举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