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
1、首先由工程建设单位(甲方)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建筑物规划总平面图、甲方工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等,以便勘察工程负责人了解建筑物情况、甲方要求的施工工期、设计方对勘察提供参数的特殊要求等。
收集拟建筑物附近地形地貌、地质资料、当地建筑施工经验,了解拟建场地现场条件等。根据拟建筑物的重要性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布置钻孔,选择适宜地勘探方法,进而编制工程勘察纲要。
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
1、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2、在确定建筑场地时,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宜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
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
②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
③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岩土工程勘察的条件
1、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并指出有利和不利因素。
2、研究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作出确切的结论。
3、选择地质条件优良的建筑场址。
4、预测工程修建后可能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人为地质灾害。
5、根据建筑场址的具体地质条件和建筑物特征,提出岩土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6、对重点或高难度岩土工程的施工和运行进行监测。
物探是一种间接的勘探手段,它的优点是较之钻探和坑探轻便、经济而迅速,能够及时解决工程地质测绘中难于推断而又急待了解的地下地质情况,所以常常与测绘工作配合使用。它又可作为钻探和坑探的先行或辅助手段。但是,物探成果判释往往具多解性,方法的使用又受地形条件等的限制,其成果需用勘探工程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