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注意事项: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工作证明复印件是无效的;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工作收入证明
1、资金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原件、用公司抬头信纸、列明职务、工作年限、年收入、近五年详细收入、地址电话(如信头纸上无或与信头纸上不符)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个人完税证明、负责人签名、有名片则附上一张名片。(申请人若已工作,也需提供收入证明)
2、如果担保人为企业的法定/股东,需提供:(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提供公证件,股东只需提供复印件;(2)公司税单复印件(近三个月);(3)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4)若持股份,提供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3、如果有额外房产和租金收入,请提供所有房产证复印件和相应租房协议公证件原件。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如果工作经历证明需要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起任时间,应向公证机关提交科干局核发的职称(或职务)证书。这些证书上标明了证书持有人的姓名、职称(或职务)、起任时间等信息,可以作为工作经历证明的有效证据。同时,在提交证书时,还需向公证机关说明该证书的具体内容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