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细则,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求对蓄电池拆解处置后,其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的回收率不低于85%,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其中,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
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并按照互通互用接口标准与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平台连接。
锂离子电池中金属回收技术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4种常见的锂离子电池(钴酸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镍钴锰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回收等四种类型的锂离子电池(钴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方面有大量应用。
通过对废弃锂离子电池中金属回收的经济性分析,得出采用钴酸锂、三元系电池回收利用效果更好,但锰酸锂、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效果不佳,应加强锂离子电池回收技术的研究,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了“生产-销售-回收-再生产”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绿色环保、经济效益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