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细则,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求对蓄电池拆解处置后,其中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的回收率不低于85%,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其中,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元器件、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应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
由于锂离子电池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产量和消费量逐年上升,特别是在电动汽车上推广应用后,大量的废旧锂电池将是一个严峻的环境问题。废弃锂离子电池中的塑料或金属外壳、电解液、电解质盐、电极废料等都有回收价值。锂电处理设备资源化利用锂电池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发展。
通过对废弃锂离子电池中金属回收的经济性分析,得出采用钴酸锂、三元系电池回收利用效果更好,但锰酸锂、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效果不佳,应加强锂离子电池回收技术的研究,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了“生产-销售-回收-再生产”循环利用体系,实现绿色环保、经济效益良好。
为防止报废车辆非法进入市场,每辆报废车辆的报废过程应通过七个程序进行验证、初步解决、拍照、归档、切割、拆卸和分类,要求非常严格。拆卸报废车辆,签署五项程序:领取车辆,申请报废证书,转移到拆卸现场,拆卸结束拆卸验收,然后将报废材料输入计算机终身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