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 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能够 对所承揽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技术专业工程所有自主工程施工,还可以将技术专业工程或劳务公司工作依规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对资质的技术专业承揽企业或工程分包企业。
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增项的,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于每年的8月31日前报建设部备案。 资质审批实行公告制度。建筑企业资质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全国建筑管理行业报纸发布;二级及以下企业公告发布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承包工程范围特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办理建筑资质,首先要有一家公司,不同类别的资质,对于企业的资产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无论我们是注册也好,还是收购也好,是要注意我们资产是否符合要求。按新的要求公司可以直接办理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需要在资产和技术负责人上达到二级的要求,其他方面达到三级的要求。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