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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6 02:56:01 14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所需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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