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所需资料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各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份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份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验资报告书 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任命书复印件3份(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的经营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份加盖公章。
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什么是验资报告,需要做吗? 之前在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现在认缴制已经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数情况会用到,例如:参加招投标项目,招标方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合作,对方为了确认你的公司实力,也会要求出具验资报告。如果需要用到验资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找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