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来实现审计委托者对被审计单位经济监督。经济监督有制约单位和机构监察和督促其他经济单位,使其全部和部分经济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按照预定的方向合理运行。
主要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2年修订)》 (主席令 [2012]
第 71号) 第 36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2012年修订)》
(证监会令 [2012] 第 84号)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基金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证监会
委托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基金 (开发式、封闭式或其他方式) 业务流
程和控制;精通与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