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生,直接原因是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公司所有者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者提交的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因此需要来自企业外部的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作出判断。
主要法律依据: 《公司法》 (主席令 [2005] 第 42号) 第 63条、第
165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令 [2005] 第 451号) 第 59条;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令 [2006] 第 23号)
① 其他鉴证业务是指无法明确归属以上六大类的业务或者是针对所有企事业单位、甚至个
人都可以开展的业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所有在中国境内按 《公司法》 注册登记的公司,包括一人公
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工商管理部门
委托人:在境内注册登记的所有公司的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特定行业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特定行
业、公司注册登记年检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