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门回收各种报废汽车(大中小货车、大中小客车、特种车、各种小轿车)及二手车的回收等业务,对一些排气不合格、噪音大、车况差的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对五大总程(前后桥、变速箱、车大架、发送机、方向机)彻底进行拆解,并对报废车空调制冷系统中的氟利昂制冷剂进行回收并分类储存,完全到国家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标准。公司具备必要的专业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机械化程度较高,能科学地对汽车进行预处理、拆解、切割、破碎等回收处理业务。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