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金融类业务的,应该如何办理主管部门登记?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金融类项目,应直接向境内金融主管部门如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机构申请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并且2018年3月1日起也需要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的规定,向发改部门进行备案或核准,再向属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
金融机构境外投资金融类业务应如何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注文件或无异议函等进行相应登记。
金融机构用境内自由利润境外投资非金融类业务应该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
金融机构若使用自由利润境外投资非金融类业务,可向商务、发改部门提交申请文件,通过备案或核准后再去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