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规定》 (保监会令 [2010] 第 2号);《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 管理办法》 (保监发 [2010]78号)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 (自愿委托业务)
部分 鉴证业务 (271项)
内容:对因公司出现重大违规、财务异常或舞弊等情形可能负有责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特定审计 报告使用者:银监会、保监会 委托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的经济责任考 核;精通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正在着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