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型电动葫芦桁架式门式起重机电器设备、大车运行机构、小车(电动葫芦)、门架组成,主梁为三角形桁架,小车运行轨道采用工字钢形式,它具有结构简单,自重轻,抗风力性好,工作可靠、维修方便、造价低等特点。主梁制作时须将工字钢预制一定的上拱度及翘度,并在焊接过程中加以工艺控制,从而达到技术要求。适用于机械加工车间、冶金厂辅助车间、仓库、料场、电站等的转运、装配、检修和装卸作业;它也可以代替普通双梁桥式起重机,用于轻纺工业和食品工业的生产车间。
龙门起重机操作方法
1、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准斜拖被吊物体。
2、所吊重物应找准重心,并捆扎牢固。有锐角的应用垫木垫好。
3、在重物未吊离地面前,起重机不得做回转运动。
4、提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避免速度急剧变化,造成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落下重物时,速度不宜过快,以免落地时摔坏重物。
5、起重机在吊重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臂杆。必须在吊重情况下起落臂杆时,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的50%。
6、起重机在吊重情况下回转时,应密切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应设法避开或清除。
该机主梁一般由型钢、钢管或钢板焊接而成,支腿由角钢或槽钢、节点板等组焊而成,上下两端焊接法兰与主梁、地梁连接,形成门架。标准电源三相交流,50赫、380伏。电源线为架空滑线、电缆两种。并设有零位保护装臵、紧急开关、行程限位开关及缓冲器等保护装臵。地梁由钢板组焊或压延成U型梁后,再组焊下盖板制成箱形梁,与CD1或MD1电动葫芦作为小车完成起吊和行走功能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采用锥形转子电动机,制动靠电机完成,通过电机正反转实现货物升降。电动葫芦运行靠专用电动小车与之配套,沿主梁做纵向移动。本产品所用电机均为制动电机,根据用户要求可随操纵方式的不同,设有不同的电气控制方式。起重机及电动葫芦设有装置,如起升高度限位开关、终点限位开关等。工字钢通过节点板与腹杆、上下水平弦杆、斜支撑杆等组焊成三角形桁架,腹杆、上下水平弦杆、斜支撑杆等均由角钢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