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令和财务制度、企业的经营方针、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审核检查,判断其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以及发现错误、纠正弊端、防止舞弊、改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活动。工程审计独立于项目组织之外,审计人员与项目组织无任何直接的行政或经济关系。
开挖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建筑现场,对有疑点的隐蔽工程进行挖开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方法。开挖法比较直接,容易验证出问题的真假,但工作量大,所以一般实行抽样定点的方式。
核对法。
指在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用一种记录或资料同另一种记录或资料进行查对,用相互验证和复核的手段,验证基建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技术方法。如2002年我们对某单位一基建项目进行审计,利用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隐蔽工程签证单与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日志相核对,查出该基建工程决算重复签证与乱签证、多计隐蔽工程造价。
重点抽查审计法。确定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为重点,确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变更工程为重点,确定基础隐蔽工程为重点,确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工程为重点,确定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增加工程项目为重点。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