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企业资质-信息系统服务商交付能力评估CCID
信息系统服务商交付能力评估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近三年信息系统交付服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500万元。
获得平台及应用类软件的著作权数量不少于5个。
研发成果在已经交付的信息系统服务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
项目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已建立人力资源培训与考核制度并能实施。
近三年信息系统服务收入年均超过1500万元
近三年年均净利润不亏损
近三年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依据GB/T 19001-ISO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质量管理体系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工作网站上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质量体系覆盖范围应包含信息系统服务的相关内容。
建立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持续有效运行。
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供应商合格目录。
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过程进行质量管控。
如有计划办的企业可咨询我们,v---x:133----4285----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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