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定如下:
(一)铝灰
1、电解各公司当日产生的所有铝灰需集中堆放在各自的铝灰堆点,由供应销售部回收科每日专人专车将铝灰拉运到回收科院内。
2、拉运电解四公司铝灰必须在电解四公司过磅后从电解四公司西门出厂,经由110国道运至电解二公司北门入厂并进行复磅,由两门经警签收路单,当日核对。
(二)铝渣
电解各公司产生的不便再利用的铝渣,由电解各公司集中管理,并负责运至供应销售部回收科指定地点。
(三)氧化铝包装袋
氧化铝包装袋由电解各公司现场负责清理捆扎并暂时保存。由供销部回收科与电解各公司共同清点数目,并由供销部回收科统一回收。
(四)工业垃圾
各生产公司产生的工业垃圾必须全部在指定垃圾场倾倒,由回收科负责分捡并按类堆放,报招投标办公室统一处理。
(五)阳极残块
电解公司产生的阳极残块属于指定炭素公司再利用的项目,由供应销售部回收科负责帐务处理,无特别许可不准出厂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