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那种类型的纯水机,处理后的水作为饮用水使用的。必须遵守我国法律规定。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凡涉及饮用水卫生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1]